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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認識公所 > 社福課 > 老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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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課】
關於社會福利、社區發展、社團活動補助、醫療補助、國民年金、全民健保等事項。
課長介紹:
課長:李昭蓉
聯絡電話:7314191轉120
電子信箱:
f00001@niaosong.gov.tw
傳真電話:7337286
老人福利
低收入戶福利
身心障礙福利
婦女生育補助津貼
婦幼青少年福利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鳥松鄉老人文康活動中心
鳥松鄉公所志願服務隊
國民年金
鄉民專車
獨居老人營養午餐外送服務自治條例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高雄客運及高雄捷運優惠記名卡
◎申請資格
敬老卡: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者。
博愛卡:設籍本縣,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博愛陪伴卡:辦理博愛卡者,可申辦一張博愛陪伴卡,不限資格,但持博愛陪伴卡者僅在同一閘門緊隨該博愛卡之後使用時始有半價優惠。
敬老卡與博愛卡僅能擇一申請。
◎福利內容
持有敬老卡者,搭乘高雄捷運可享半價優惠;搭乘高雄客運公
司於本縣自營路線免費。
持有博愛卡者,搭乘高雄捷運半價。
持有博愛陪伴卡者,緊隨特定博愛卡之後使用時始有搭乘高雄捷運之半價補助。
◎應備文件
身份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2份。
一年內二吋半身彩色照片2-3張。
印章。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正反面影本2份。
陪伴卡所需照片為申請博愛卡之身心障礙者本人照片。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申請資格
本鄉籍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
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人時為新台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台幣25萬元。
全家人口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未超過650萬者。
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未領取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者。
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超過183天者。
◎福利內容
未達一點五倍者(含列冊低收戶)每人每月6,000元。
1.5倍至2.5倍者每人每月3,000元。
◎應備文件
全戶戶籍謄本,含所有分(割)戶兒子之全戶戶籍謄本。
申請人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私章。
其他證明文件(如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等)
84年以前全戶戶籍謄本手抄本。
勞工保險局(另開視窗)
內政部社會司(另開視窗)
高雄縣政府社會局(另開視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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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98號
(07)7314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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